| 索引号: | 675490773/2021-00143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告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无〔〕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拟对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锅炉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中药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锅炉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中药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0218708
通讯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锅炉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中药渣项目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4号 |
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场地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规模,对企业现有2台7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中药渣掺烧的技术改造,接收的污泥为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非危险废物类污泥,接受的中药渣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非危险废物类中药渣。改造完成后,达到年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2万吨和中药渣2万吨的规模。 |
废气:本项目燃煤发电协同处置污泥、中药渣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O2、NOx、、HCl、重金属及二噁英经3#锅炉“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冷凝湿膜离心除尘除雾装置”、4#锅炉“低氮燃烧器+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冷凝湿膜离心除尘除雾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00m排气筒排放。干煤棚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的形式减轻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技改项目不新增人员,不会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技改后,二氧化硫及烟尘产生量将减少,脱硫废水减少。脱硫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废水、制水废水一起排入墟沟污水处理厂处理。油罐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经处理后回用煤场降尘。疏放水系统清下水、循环冷却水进入雨水管网。 固废:项目产生的锅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飞灰需经鉴定,如属于危废则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如属于一般固废与锅炉渣一起外售综合利用。 噪声:高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场界的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