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75490773/2020-00060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解读:开发区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 ||||
近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连开委办发〔2020〕3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现就《工作意见》起草的背景、主要内容、时间节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12月30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市政府办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9〕118号),要求深刻把握安全管理总体要求,切实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安全管理长效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支撑保障。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加强开发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请区管委会出台了《工作意见》。
二、主要内容
《工作意见》共包括5个方面15条内容。
(一)总体要求。《工作意见》明确了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三方面内容。《工作意见》明确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房屋,对群租房和居住人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秩序、租赁市场秩序和租住环境明显改善,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显著减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事故,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工作责任。《工作意见》明确了属地责任,各街道是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了成员单位的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履行监督指导职能,以彻底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为主要目标,切实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房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的相关安全责任。
(三)联合整治。《工作意见》明确了我区群租房安全管理联合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街道以及区各部门明确各自职责,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实现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
(四)长效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宣传引导、数据赋能、社会治理等工作的目标方向。以《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通告》为着力点,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资源,切实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按照社会化、智能化的要求,推动形成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
(五)支撑保障。《工作意见》明确了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度规范等工作。各街道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固化提炼实践经验做法,抓住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制度规范。
三、时间节点
《工作意见》明确公安分局、住建局、资源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确定整治主题,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公安分局: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资源分局:2020年2月至3月;住建局:2020年4月至5月;消防救援大队:2020年6月至7月;供电公司:2020年8月至9月。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