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1-00257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号: | 无〔〕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解读:《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
一、 为什么制定该《建设方案》?
开发区已被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江苏省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根据省、市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的“全域自贸”格局,故制定该《建设方案》。
二、 《建设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一是省自贸办《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的若干措施》(苏自贸办〔2021〕3号)、市自贸办《关于促进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联动创新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连自贸办发〔2021〕8号)相关要求;二是《南京海关支持连云港“中华药港”建设发展12项措施》、《省有关部门协力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三是《连云港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连云港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内容;四是学习借鉴全国各自贸试验区的创新实践案例、先进政策措施及改革试点经验;五是紧密结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开发区区块的功能布局、创新需求。
三、 《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科技创新中心为抓手,坚持复制推广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对标国际先进规则,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金融、财税等配套政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自贸试验区和经开区优势叠加、联动创新、协同发展,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淮海经济区发展,为连云港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2.建设目标: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经开区的叠加优势,经过3—5年的改革探索,基本形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科技金融完善、国内国际前列的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创新驱动引领、高端要素集聚、服务功能完善、比较优势突出的国际产业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自贸试验区与国家级经开区联动发展新格局。
四、 《建设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包括7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63条试点任务。1.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学习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创新成果,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案例;2.推动联动创新发展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积极推动制度创新联动,提升辐射能级;3.推动差异化探索特色发展。推动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联动发展,推进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培育贸易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4.推动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通关监管机制;5. 深化金融领域创新。探索融资方式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功能;6.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科技人才开放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7.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 《建设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包括四个方面:1.加强组织领导;2.加强动态管理;3.强化产业协同;4.汇聚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