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0-00064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1-26 | 发布日期: | 2020-01-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解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
根据《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连政办发〔2020〕3号)部署要求,1月26日,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一、出台背景过程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从2017年至2019年底,全区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省委、省政府决定持续深化开展为期一年的综合治理。根据《省方案》和《市方案》,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拟定《区方案》,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与《省方案》保持一致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区方案》,报请区管委会同意后,由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治理工作目标
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工作内容
危险化学品领域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生产高风险特点,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区虽然不是化工集中区,但涉及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数量较多。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内容共10个方面36条具体任务,覆盖了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到废弃处置的全过程,涉及全区部门和单位22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危化品安全风险,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二是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三是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四是加强化工产业源头管控;五是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六是提升危化品安全保障能力;七是严格危险废物监管;八是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九是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四、治理进度安排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自2019年12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从2019年12月底到2020年1月;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从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