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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8-30 发布日期: 2024-08-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解读:《关于印发开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关于印发开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30 11:1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 制定背景

近年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精神,推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53号)等文件精神,编制完成本区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主要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重点治理任务。提出了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减排等5项重点治理任务。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提出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提升改造产业集群以及优化VOCs原辅材料等要求。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提出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严格调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快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等要求。在优化交通结构方面,提出推行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等要求。在面源综合治理方面,提出加强扬尘管控、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等要求。在多污染物减排方面,提出强化VOCs全流程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餐饮油烟及恶臭治理等要求。

三是环境管理措施。主要内容为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等要求。在能力建设方面,提出强化大气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监管和执法监管等要求。

四是保障措施。从加强法规引领、政策引、全民参与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开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