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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27 发布日期: 2020-02-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解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优化调整方案
解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优化调整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7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优化调整方案》(连开委办〔2020〕23号)(以下简称《优化调整方案》)。现就《优化调整方案》起草的背景、主要内容、时间节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的精神,开发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清理无法律依据支撑的禁养区范围,促进养殖业合理布局。

二、主要内容

《优化调整方案》共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指导思想。《优化调整方案》以新思想为指导,明确了禁养区划定主要以重要水体、生态红线和城镇建成区为重点保护区域,科学划定,为开发区“抢占高质发展制高点,勇当后发先至排头兵”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划定原则。《优化调整方案》秉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等三大原则,同时取消了“限养区”。

(三)原禁养区划定范围。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工业片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临洪河重要湿地等均在禁养区范围内。

(四)调整优化后禁养区范围。《优化调整方案》主要是把工业片区从禁养区范围内划出了,保留了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临洪河重要湿地等重点生态保护片区,调整后开发区禁养区共49.48平方公里。

(五)有关要求。《优化调整方案》要求在禁养区内原则上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非禁养区内工业园区将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决定项目准入。

(六)保障措施。《优化调整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宣传引导、资金投入对禁养区管理工作落实强化了保障,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