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1-0017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
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无〔〕号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5-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8 1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规范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覆盖、依法监管、公正高效、规范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监管工作实际依法梳理制定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对应省局要求,按照各业务监管领域建立市场主体库、收费价格单位库(主要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食品生产主体库、食品流通主体库、餐饮单位主体库、药品监督主体库、知识产权监管主体库以及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库。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如产品、项目、行为等其他主体库。

(三)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并进行动态管理。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对同一抽查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每年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总体比例不得低于5%。

三、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流程

(一)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照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和本级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任务、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检查主体、抽查比例和检查日期,并报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组织实施抽查的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抽查平台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生成检查名单。

(三)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由组织实施抽查的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抽查平台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自动生成检查小组,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抽查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需要现场检查的,检查人员应与被委托的专业机构人员共同到场实施检查。抽查检查中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的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五)组织实施检查。事先与被检查对象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检查对象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并要求检查对象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事项逐项开展检查,准确、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并逐户出具检查意见。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并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正查询,推进联合惩戒。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防止监管脱节。

四、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我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工作水平,确保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