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75490773/2025-00249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25-09-24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就在江苏”青年创业大赛的通知 |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更大力度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培育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要求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就在江苏”青年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5年9月—11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创业指导中心),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江苏省就业促进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大赛的全面指导。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牵头负责省级赛事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赛事保障等工作,厅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才开发处、农民工工作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宣传中心、职业介绍中心、职业技能鉴 定中心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赛事的宣传发动、报名审核、项目推荐、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赛制安排
大赛设置民生需求+创业项目、职业技能+创业项目、劳务品牌+创业项目3项分赛。
(一)民生需求+创业项目赛
参赛项目重点面向“衣吃住行游购娱”等消费场景,主要包括夜间经济、直播电商、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民生领域,努力把群众的民生“需求清单”转化为创业的“项目清单”,挖掘并激活具有消费新潜能的创业项目。
(二)职业技能+创业项目赛
参赛项目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培育集聚行业,其中先进制造业项目主要包括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轨道交通、生物医药等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主要包括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工艺美术、表演技艺、民俗活动、传统医药、文化创意等领域,重点突出具有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的创业项目。
(三)劳务品牌+创业项目赛
参赛项目重点面向177个省级劳务品牌和135个市、县级劳务品牌,主要包括主营业务、产品、服务与生产制造、康养服务、美食餐饮等各类劳务品牌紧密相关的创业项目,充分体现区域品牌特色。
四、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已登记注册实体,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实体于2015年1月1日(含)后在我省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未被列入国家或地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未了结的违法违规行为。
2.项目实体负责人为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青年创业群体,重点为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或在校生。项目的产品、核心技术及其他创业成果归属项目实体。
3.突出服务就业、促进增收工作导向,截至2025年9月末,项目实体吸纳劳动者就业不少于10人,包含劳动合同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新就业形态等人员;在岗职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不少于5人;近3年来项目实体在岗员工薪资年均增幅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增幅(实体成立未满3年,按实际年限计算)。在项目评价过程中,民生需求+创业项目侧重于与促进消费场景的匹配度;职业技能+创业项目侧重于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劳务品牌+创业项目侧重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情况。
4.参赛项目仅可选择三项分赛中一项报名,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改,且未参加过人社部门举办的国家级和省级赛事。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市级推荐、省级复核、省级决赛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级推荐
各设区市参照省级赛制安排和参赛条件,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竞赛和选拔方式。可采取衔接地方品牌创业赛事举办市级初赛,通过项目路演、专家评审等程序竞争性遴选省级参赛项目;也可在本地区广泛发动社会资源征集优秀创业项目,通过择优比选等方式遴选省级参赛项目。每设区市各赛道向省级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并按市级选拔成绩排序。参赛项目基础资料及报名表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报送要求见附件2。
第二阶段:省级复核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会同厅相关责任处室(单位)依据项目参赛条件,设定评分要素(附件3)、细化评价标准,重点评估就业人数、员工收入、参加社保等就业贡献度指标,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各市推荐项目进行进一步筛选,报厅党组审定后确定入围省级决赛创业项目。
第三阶段:省级决赛
省级决赛将采取大众推荐+项目路演+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 具体竞赛方案另行通知。
六、政策支持
(一)大赛各赛道分设一、二、三等奖,并根据厅财务管理规定发放奖金。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赛事。
(二)为参赛项目量身设计“一企一策”政策包,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苏岗贷等创业扶持政策。
(三)为参赛项目提供运营管理、人才引进、融资对接、市场拓展、创业培训、专家指导等针对性创业服务。对获奖的职业技能+创业项目,优先列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计划,符合条件的列入新职业(工种)申报计划。
(四)引导参赛项目入驻优质创业基地,帮助落实优惠政策,在创业指导、资源对接、场地支持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五)通过多种渠道对获奖项目的经营特色、运营模式、创业成果及先进事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
七、组织实施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指定专门机构统筹推进赛事协调、项目推荐等工作。
(二)各地要广泛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名参赛,重点引导人社部门指导的创业基地孵化项目积极参与。
(三)举办市级初赛的地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要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申报使用比赛经费,坚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原则,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杜绝铺张浪费,扎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要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四)各地要围绕项目可行性、带动就业、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等要素进行选拔,确保推荐的项目质量高、水平优,充分体现本地区创业工作成果。要严格审核推荐项目参赛资料,确保内容真实、符合要求。如发现项目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赛条件等问题,一经查实,省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省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太平,(025)83233818;电子邮箱:jsjgchuang@163.com。
附件:1.省级决赛参赛项目报名表
2.参赛资料明细及报送要求
3.评分要素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