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25-00135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日期: 2025-05-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开发区2025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开发区2025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8 15: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上半年开发区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初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政策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初定,按以下条件执行(药学、中小学教师等以及有行业准入要求的,以资格条件为准):

1.获得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具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仅指事业单位人员)。

(三)参加继续教育,从参加工作时开始,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

(四)相关说明

1.对已实行初、中级职称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9个专业不再进行初定。

2.档案专业初级职称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不再进行评审或初定。

3.关于学历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初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初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初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新闻、律师等系列(专业)的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初定。

5.申报人员资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流程和方式

(一)此次初定采用网上提交申报信息与现场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纸质材料,我局才能进行网上审核。只在网上提交申报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二)申报人可以通过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网站(https://www.jssrcfwypt.org.cn/)云办事(“职称”专栏),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点击“连云港职称和继续教育”中的“职称申报平台入口”进入,登录后在“个人服务”→“职称初定申报”中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进行报送。

四、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2份(注:1.从申报系统内导出,A4纸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2.《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中“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鉴定意见”栏对申报人须做较全面的鉴定,不能简单用“同意”二字)。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证明有效期需设置为3个月)。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复印件。教师申报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继续教育网络公共课证明。登陆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点击“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中继续教育公共课学习模块,学习并打印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继续教育网络公共课成绩汇总表(如果是2006年之前已参加工作的,打印自2006年以来)。

(五)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仅事业单位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六)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

材料装入档案袋,复印件需盖章,(一)项材料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先分别装订好,(二)至(六)项材料一份按以上顺序简单排放。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6月23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东侧二楼大厅职称窗口

联系电话:0518-85882170、0518-81182917。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