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75490773/2018-00284 分类: 综合政务 / 通报
发布机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连开规建【2018】51号
成文日期: 2018-09-19 发布日期: 2018-09-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开发区居民小区创卫和创文工作联合督查情况通报第四轮(二)
开发区居民小区创卫和创文工作联合督查情况通报第四轮(二)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开发区居民小区创卫和创文工作联合督查情况通报第四轮(二)

各街道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针对我区目前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区创卫指挥部和创文办相关要求,区房管所于2018年9月12日对部分居民小区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一)西湾锦城

1、在管单位:连云港开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整体环境卫生一般,已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但各项内容太少,没有善行义举榜,创文氛围一般。存在毒饵站缺失、保安室绿化带边上有动物粪便未清理,绿化带杂草较多、晾晒衣物、33-102户门口有建筑垃圾未清理 、垃圾桶无分类标识等现象。

(二)依云小镇

1、在管单位:连云港市房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整体环境卫生一般,小区创文宣传氛围较差。存在地面有杂物未及时清理、垃圾桶没有分类标识、毒饵站缺失等现象。

(三)铁路生活区

1、在管单位:朝阳街道朝东村民委员会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环境卫生一般,已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没有善行义举榜,创文宣传氛围不浓。存在晾晒衣物和谷物、绿化带杂草较多、毒饵站缺失无饵、垃圾桶无分类标识、非机动车辆乱停放、楼道乱堆杂物较多等现象。

(四)朝阳安置小区

1、在管单位:朝阳街道马山村民委员会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整体环境卫生一般,已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没有善行义举榜。存在晾晒衣物和食物、绿化带杂草较多、毒饵站缺失无饵、小广告、垃圾桶无分类标识、楼道乱堆乱放杂物较严重、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五)格林春天

1、在管单位:连云港市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整体环境卫生一般,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不足,创文宣传氛围不浓,没有善行义举榜。存在绿化带杂草较多、垃圾桶破损、分类不规范且有垃圾未入桶、车辆乱停放、毒饵站缺失无饵、乱拉电线电瓶车充电等现象。

(六)康桥半岛

1、在管单位:中云街道山后社区居民委员会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整体环境卫生一般,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创文宣传氛围不浓。存在绿化带杂草较多、楼道有小广告、楼前有较多垃圾未清理、晾晒衣物和粮食、井盖破损、垃圾桶无分类标识、毒饵站缺失无饵、车辆乱停放等现象。

(七)华盖东苑

1、在管单位:中云街道西诸朝村民委员会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整体环境卫生一般,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创文氛围不浓。存在绿化带有杂草未清理、晾晒衣物、楼道有垃圾未及时清理、下水道井盖破损、毒饵站缺失无饵等现象。

(八)藤花苑安置小区

1、在管单位:中云街道东巷村民委员会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整体环境卫生一般,已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创文氛围不浓。存在绿化带有杂草未清理、垃圾桶无分类标识、楼道有垃圾未清理、车辆乱停放、毒饵站缺失无饵等现象。

(九)藤花紫郡

1、在管单位:连云港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创卫和创文情况及存在问题:小区整体环境卫生较好,已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创文氛围尚好但没有善行义举榜。存在停车位有垃圾未清理、垃圾桶无分类标识、非机动车辆乱停放、毒饵站缺失无饵等现象。

二、处理意见

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物管小区,由街道房管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相关物业企业负责人,组织人员对本次督查的小区进行复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社区托管小区和安置小区,由街道房管所向街道分管领导汇报,请街道办事处督促相关居(村)委会落实各小区的整改工作,并组织复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不到位,区房管部门将上报市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依法依规处罚。

三、相关要求

1.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强化长效管理是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连云港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物管小区创卫长效管理工作。

2.各物业企业要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方案》(连创文办〔2018〕7号)要求,切实加强创文氛围宣传,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步行200米看到不少于5处创文宣传内容,做到“抬头可见、驻足可观”,形成广大业主关心、支持、参与创文的良好氛围。

 

 

                                          连云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