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5490773/2022-00099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报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开发区农村危险房屋整治督查通报(一) |
自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开发区共计排查农村房屋6342户,初判存在风险472户。经鉴定,C、D级危险房屋共计291户(C级危险房屋145户,D级危险房屋146户,经中云街道核查,2户C级鉴定报告结果有误,与鉴定公司核实后,该2户鉴定结果由C级调整为D级),其中中云街道C级危险房屋82户、D级危险房屋66户;朝阳街道C级危险房屋63户、D级危险房屋80户。
截止至4月11日上午9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显示,开发区总计完成63户C、D级农村危险房屋整治(C级危险房屋16户,D级危险房屋47户),整治占比为21.64%。其中朝阳街道完成11户C级农村危险房屋整治,45户D级农村危险房屋整治,整治占比为39.16%;中云街道完成5户C级农村危险房屋整治,2户D级农村危险房屋整治,整治占比4.72%。全区尚余228户C、D级农村危险房屋未完成整治。
4月11日,区农房办联合区安全生产督导组对朝阳开展安全督导,在督导中发现,部分农村危险房屋在采取“清人+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围挡”等临时性管控措施后,便在系统里按照已完成整治上报,不符合“加固、拆除、翻建或选址新建”的解危要求。在督导中还发现刘巷村部分D级危房中仍有老人居住,未按照要求对鉴定为D级危房立即采取“清人+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围挡”等管理措施暂时消险解危,房屋年久失修,出入不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街道应即刻落实D级危房暂时消险解危政策,劝导尚未搬离人员尽快搬出D级危房,并对填报已整治的房屋开展“回头看”,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
下一步,区农房办将继续按照“户户到”原则,对上报已完成整治的农村危险房屋开展现场核查,核查通过一户,销号一户。各街道办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危险房屋摸底调查工作,在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一户一策”治理解危方案的制定,并报送至区农房办。各街道在整治中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及时总结,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题。区农房办将根据街道整理出的问题、难题,及时组织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破解难题,加快推动农村危险房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