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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17 16:02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字号:[]

区应急管理局是区管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等职责,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班子成员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4人,分工如下:

李茂:主持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处。

王如权:分管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丘序珍:分管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处

赵午辰:分管应急救援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助李茂同志分管综合处。

二、内设处室情况

(一)内设有6个处室

综合处:负责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育培训、资产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518-85882376

应急救援处: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按程序提请、衔接市级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等工作。(联系电话:0518-85812350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联系电话:0518-85882736)

安委办综合协调处:负责区安委办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等工作。(联系电话:0518-85512350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处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联系电话:0518-85512350

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监督管理冶金等工贸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电话:0518-85882738)

(二)下属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处罚工作。(联系电话:0518-85882732

三、单位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邮编:222069

举报电话:0518-85882376,传真:0518-85882376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