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防震减灾、人防、农路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工程造价备案管理。
(三)承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区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特殊工程的消防验收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负责区内政府投资市政道路、桥梁、绿化及市政道路配套的雨水、污水、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路灯、标识标线、雨污水提升泵站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水、电、气等需求的配套服务工作;负责供热、供电、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五)承担推进区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地震群防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等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六)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农民住房改善工作;指导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拟订征收方案和办理房屋征收决定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八)承担区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的管理责任。负责园林绿化、环卫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相关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编制、执行年度城市维护收支计划。
(九)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与监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和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协调工作。
(十)配合开展区域内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负责项目方案审核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考核。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统筹增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力量,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十四)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陈敬阳同志: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代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地创优、科技和节能、抗震设防、清欠、消防验收等方面工作;
尚衍磊同志:协助陈敬阳同志抓好党建工作,负责文书、信息宣传、档案、财务、外联、后勤、法制、12345三级平台、数字化城管平台等方面工作,负责道路、桥梁、路灯、市政管网、城市家具、排水、减排、城市防洪排涝等方面工作,负责规划编制、规划条件、项目方案审核等方面工作;
刘海龙同志:负责市容、绿化、环卫、河道、广告、城市管理、城管及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创优及环境整治、征收服务等方面工作;
徐健同志: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结算、竣工资金支付、供电、供水、节约用水、城镇燃气、供热等方面工作;
陈传甲同志: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及监管、保障性住房、物业行业管理、房屋安全等方面工作;
李海霞同志:负责城建计划、建筑市场管理、村镇建设、农路、超限超载、公交、交通建设协调等方面工作。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518-85882678,传真:0518-8588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