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接首办稳当处置。充分发挥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核查反馈群众信访举报“前沿阵地”的作用,以严肃、认真、准确、快捷的工作方法受理办理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要求首办责任部门对经核实属于实名举报的,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和实名举报人沟通联系,主动向举报人反馈受理办理情况,告知案件办理期间不宜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同时根据案情需要适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进度,稳定情绪。在核查结束后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于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二、重复举报沉稳化解。认真分析查找纳入治理重复举报矛盾症结,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和属地,聚焦问题是否核实到位、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到位、办理结果是否反馈到位,对反映问题复杂、涉及多部门、业务内外交织的疑难信访问题,由信访室牵头组织重新研判,进行复核或再次答复,确保已办结的案件无风险、未办结的案件有进度,积极推动案结访息、矛盾化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制发《规范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和反馈工作提示单》,在贯彻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中有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为破解匿名重复举报反馈难,避免演变成重复访、越级访,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核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以“面对面”沟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办理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环境建设稳步推进。积极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定期接访制度、公布信访举报方式,让群众“零距离”反映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12345政务热线和开发区“问题清零”指挥部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受理信访举报。在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过程中加强宣传信访举报法规,引导来访来电群众知晓举报人的权利义务和反映的渠道,引导群众有序反映问题,防止“找错门、走错路”,切实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的良好秩序,推进信访举报软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