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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重大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例曝光

发布时间:2025-09-30 08:54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字号:[]

今年以来,全区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现公布查处的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5年9月5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连云港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失效。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三项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25年9月10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二条,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二项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