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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县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实践分析

发布时间:2025-05-09 15:26 信息来源:财政局 字号:[]

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关键举措,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影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各地配套实施方案的出台,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本文基于本地区财政部门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案例,深入剖析预算绩效管理现状,旨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实践参考。

一、本地区重点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地区财政部门选取了15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覆盖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涉及财政资金5.7亿元。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主导、第三方评价机构辅助、预算单位配合协同开展。通过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合理选取评价对象、严格规范评价流程,进行全面、深入的绩效评价,摸清资金投入产出效益。根据评价结果,督促销项整改问题100余个,涉及采购程序性、财务支出、资产管理、效果性等方面,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规范预算资金管理提供借鉴。

二、重点项目评价的实践意义

(一)提升财政管理统筹效能

重点项目评价能够促使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以及财政监督等各职能机构打破信息壁垒,协同运作。在评价过程中,财政各内设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齐相关数据与信息,同步各业务领域监管。例如,预算管理部门提供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数据,政府采购部门反馈采购流程合规性及成本控制情况,资产管理部门说明资产配置与使用现状,预算绩效管理部门负责评估项目绩效目标达成程度,财政监督部门则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审查。通过这种跨部门协作,能全面梳理项目从规划到实施的各个环节,发现潜在的管理漏洞与协同问题,进而优化财政管理流程,整合资源,提升财政管理的统筹效能,使财政管理体系更加高效、协调地运行。

(二)引导财政资金精准投入

重点项目评价为财政资金投向提供科学依据。一方面,通过对过往重点项目的深入分析,能清晰呈现不同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益。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例,在资金有限的条件下,通过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等维度评价,在后续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时,会优先考虑将资金投向那些具备相似改造潜力、能产生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小区和改造内容,精准投放财政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评价能够发现项目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如高估或低估资金需求。分析项目开展存在的预算执行率低、追加项目内容等情形,有针对性的督促项目单位加强成本控制,避免资金浪费或短缺,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精准投入到最有价值的项目中,实现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

(三)增强项目实施成效

重点项目评价以明确的绩效目标为导向,对项目的产出和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在评价过程中,不仅关注项目是否按时完工、资金是否按预算使用等产出指标,更注重项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长期效益指标。例如,对产业引导基金项目进行评价时,通过对比项目实施前后该区域的产业结构变化、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情况以及就业岗位增加数量等指标,评估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贡献。若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在带动就业方面效果显著,但在产业结构优化方面成效不佳,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评价建议,调整后续扶持政策,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其次,通过重点评价对项目从立项到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与评价,评价团队会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政府采购流程是否规范等。以环保治理项目为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重点项目评价发现,部分施工单位为赶进度,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存在偷工减料行为,导致设施处理污水能力不达标。评价团队及时将这一问题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随即采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整改,确保项目质量。通过这种全过程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三、重点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

绩效指标设置是项目评价结果的关键所在,但指标体系不科学的问题较为普遍。一些评价指标未能充分反映项目的核心目标与关键成果,存在指标设置过于笼统或片面的情况。如在评价农村产业发展项目时,若仅关注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如收入增长,而忽视了生态效益指标,如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污染控制等,就无法全面衡量项目对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影响。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同样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某些关键指标的权重过低,导致其对整体评价结果的影响力不足,无法突出项目的重点和核心价值;而一些非关键指标权重过高,可能会掩盖项目在关键领域的实际绩效表现。

(二)数据质量与获取难度

数据质量问题严重制约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一方面,部分数据存在不准确的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在填报数据时,可能由于统计方法不规范、人为失误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导致数据存在偏差或虚假成分。在统计项目成本数据时,可能会漏报一些隐性成本,从而使项目成本数据偏低,影响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准确评估。另一方面,数据不完整现象也较为常见。一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完善的数据记录和收集机制,导致部分关键数据缺失。在评价医疗卫生项目时,若缺少患者满意度调查数据、疾病治愈率等关键数据,就无法全面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部门配合与沟通障碍

在县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间协作不畅是一个突出问题。不同部门之间往往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过于关注本部门的利益和工作目标,忽视了项目整体的绩效要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价中,住建部门可能更关注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而财政部门则侧重于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合规性,两者之间若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就可能导致评价工作出现偏差,无法全面、准确地评估项目绩效。

沟通渠道不畅通同样影响工作效率。部门之间缺乏定期的沟通会议和有效的沟通方式,在遇到问题时,无法及时进行协商和解决。在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过程中,若财政部门与项目实施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可能会导致指标设置不合理,无法准确反映项目实际情况。

(四)专业人才短缺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专业人才的要求较高,需要具备财政、财务、经济、管理、统计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然而,目前县区普遍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一方面,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许多从事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绩效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理解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工具进行准确评价。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时,由于对相关分析方法掌握不熟练,可能会导致分析结果不准确,影响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另一方面,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机构可能仅有少量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甚至存在临时拼凑团队的情况,对绩效评价的理论和方法掌握不扎实,难以准确理解和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在现场评价过程中,无法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导致评价结果缺乏专业性和可信度。同时,一些第三方机构将经济利益放在首位,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在评价工作中偷工减料,减少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评价工作流于形式,无法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

四、改进优化建议

(一)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提升县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质量的关键。在优化指标体系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目标,确保指标具有针对性和全面性。对于教育项目,除了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等传统指标外,还应增加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教育公平等方面的指标,如学生的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参与度、不同区域和群体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均衡性等,以全面衡量教育项目的实施效果。

同时,细化评价标准时要明确每个指标的评价等级和具体分值,使评价过程更加客观、公正。在评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对于工程质量指标,可详细规定不同质量问题对应的扣分标准,如出现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扣固定分,一般性的外观瑕疵扣固定分等,避免评价标准的模糊性。

(二)强化财政部门监管权威

明确财政监管权责边界,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清晰界定财政部门在预算重点绩效评价中的监管职责与权力范围,赋予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直接调查权、违规行为的责令整改权以及对重大绩效问题的专项审计提请权。例如,若发现预算单位存在绩效目标虚高、资金挪用等问题,财政部门可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次,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以财政部门为主导,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预算绩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享项目绩效信息,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重大预算项目,联合组建专项督查组,形成监管合力,增强财政部门在绩效评价中的话语权和执行力,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的现象。

(三)优化机构设置与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机构架构,在县区财政部门内部设立独立的预算绩效评价科室,明确科室职能定位,负责统筹协调预算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同时,根据项目类型和业务需求,细分评价小组,如民生项目评价组、基础设施项目评价组等,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制定系统的绩效评价人才培养计划,一方面通过内部培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现有财政人员的绩效评价专业知识和技能,内容涵盖绩效指标设计、评价方法应用、数据分析处理等方面;另一方面,加大外部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招聘具有财务、审计、管理等专业背景且具备绩效评价经验的人才充实到队伍中。建立绩效评价专家库,邀请高校学者、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资深人员等担任专家,为基层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强化部门协作与沟通

明确部门职责,制定详细的职责分工方案,使各部门清楚了解自己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搭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使各部门能够及时获取和共享项目相关信息。财政部门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结果的审核和应用;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配合开展评价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等。

(五)提升第三方机构评价能力

要严格第三方机构准入门槛,除要求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等基础条件外,还需考量机构过往在预算绩效评价领域的业绩成果,如成功完成的项目数量、涉及的项目类型及规模等。要求第三方机构明确项目主评人的任职条件与职责,主评人除具备中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资质外,还需有丰富的预算绩效评价项目经验,能够从宏观经济和财政思维角度把控评价方向。建立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对已参与业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资质复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及时清理出市场,确保市场主体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