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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14:58 信息来源:财政局 字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省财政厅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预算单位小额零星服务类、工程类采购活动,我市市本级将上线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以下简称“服务商城”),拟于2025年四季度试运行,2026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

一、服务商城基本情况

(一)建设目的。服务商城是供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服务类、工程类”项目的电子交易平台,旨在为供应商公平参与相关活动提供便利,并节约采购成本。服务商城的采购活动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平台中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需遵守平台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服务商城适用于采购人采购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且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的小额零星服务类、工程类采购项目。

(三)服务品目。商城的服务品目,以《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公布内容为准。以上品目以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为依据制定,并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情况,及时更新完善。

(四)采购模式。服务商城采用线上采购模式,根据采购需求可选择“公开比选、邀请比选、直选”三种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邀请比选方式实施采购的,适用“最低成交价法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进驻原则及条件

供应商进驻服务商城采取自愿、诚信原则,凡是符合进驻条件的供应商,只需按平台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注册审核流程即可进驻。供应商进驻平台和在平台内参与采购活动,均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供应商进驻服务商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所需要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具体以服务商城管理规则为准)。

供应商进驻服务商城后,即可实现服务商城覆盖区域内信息共享,无需重复注册进驻。

三、其他事项

(一)服务商城网址:https://js.fwgov.cn。

(二)服务商城服务咨询电话:400-000-9292。

(三)供应商进驻服务商城注册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件、企业授权委托书、注册人实名认证证件、企业Logo和店铺Logo等)、操作手册分别详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第一批)

2.供应商进驻服务商城注册所需材料清单

3.供应商服务商城操作手册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